政府引导基金政策梳理系列——浙江篇

2020-01-03
来源:融中财经 作者:刘哲东
浙江省是中国的民营经济大省,是制造业大省,制造业贡献了最大份额的财政收入。近年,浙江在数字经济等带动下,经济表现亮眼。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发展浙江省创业投资事业,浙江省政府引导基金已经成为中国相对起步较早、运作相对较好的省份之一。

引言:


目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积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类企业的创新、创业成为加快我国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举措。政府引导基金作为财政支出的创新方式之一,以扶持区域产业发展为使命和责任,在培育新经济、新动能方面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基于上述背景,融中研究策划推出政府引导基金政策梳理系列原创文章,以期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社会资本投资人参与申请各地政府引导基金提供有效的参考。本期发布政府引导基金政策梳理系列之浙江篇。


全国其他省市政策请查看——政府引导基金政策梳理汇总


正文:


浙江省是中国的民营经济大省,是制造业大省,制造业贡献了最大份额的财政收入。近年,浙江在数字经济等带动下,经济表现亮眼。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发展浙江省创业投资事业,浙江省政府引导基金已经成为中国相对起步较早、运作相对较好的省份之一。


表 1浙江省主要政府引导基金及管理办法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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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融中研究


根据政府引导基金的规模及活跃度情况,本文选取部分有代表性的引导基金,对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的核心条款进行解读分析,挖掘有价值的信息,为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募资及社会资本投资提供有效的参考。


浙江省转型升级产业基金(包含5支主题基金)


1. 基金基本情况


2015年开始,浙江省设立政府产业基金支持八大万亿产业发展,完成“全省基金规模突破1,000亿元,撬社会资本10,000亿元”的三年工作目标。在此基础上,积极打造政府产业基金2.0版,聚焦聚力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快组建5支主题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的乘数效应。


一是数字经济产业投资基金。总规模100-150亿元,用于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目前已与中电海康、嘉兴康峰大硅片、嘉兴敏实智造等项目进行深入对接,积极推动项目落地。


二是凤凰行动投资基金。总规模50亿元,用于支持民营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推进组建中金凤凰基金、浙商创投凤凰基金、海通证券并购基金等子基金。


三是金融稳定投资基金。总规模100亿元,鼓励金融机构在浙江省开展债转股,缓解民营企业流动性压力。由金融稳定投资基金出资20亿元,会同之江新实业组建首期规模100亿元的省上市公司稳健发展支持基金,纾解浙江省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流动性风险。


四是特色小镇产融联动基金。总规模100亿元,支持构建金融特色小镇与产业特色小镇联结纽带,引导金融小镇的金融资源投入产业小镇项目,推动特色小镇建设。


五是创新引领基金。总规模20亿元,重点投向信息经济、新材料、新药研制等新兴产业及创业创新领域。


表 2浙江省转型升级产业基金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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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浙江省转型升级产业基金管理办法》,融中研究


2. 子基金申报条件


1)子基金申请机构要求


注册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已在相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登记备案,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资质要求: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且有3个(含)以上股权投资的成功案例。


提交材料要求:至少已取得拟设立子基金总规模30%额度的出资意向,并提供拟出资人出资承诺函等材料。


2)子基金要求


注册地要求:子基金应注册设立在浙江省。


存续期限要求:各支子基金的存续期由出资人共同商定,但一般不超过引导基金的存续期。


引导基金出资比例:定向基金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0亿元,省转型升级基金与市县政府产业基金合计出资比例不超过定向基金规模的40%。定向基金出资结构中,与产业项目方非关联的独立第三方社会资本出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定向基金规模的20%。


非特定对象的股权投资基金。省转型升级基金与市县政府产业基金合计出资比例不超过非定向基金规模的30%,与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非关联的独立第三方社会资本出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基金规模的20%。


省转型升级基金在直投项目中占股比例一般不超过20%,且不为第一大股东,特别重大项目经管委会审定后可不受本条所设比例限制。


投资方式要求:母基金可通过设立子基金的方式投资具体项目,也可直接投资具体项目。


投资比例要求:每个主题基金另行规定。


返投比例要求:非特定对象的股权投资基金每个主题基金另行规定投资浙江省内项目金额(倍数)。


投资领域要求:聚焦数字经济、凤凰行动、金融稳定、特色小镇、创新引领等政府关注重点领域,组建相关政府主题基金。


本部分除了对浙江省转型升级产业基金的政策办法进行梳理,还对该基金旗下两支主题基金——浙江省创新引领基金和浙江省凤凰行动投资基金的核心要求进行了分析。


浙江省创新引领基金


1. 基金基本情况


浙江省创新引领基金作为省转型升级产业基金的主题基金,由原浙江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升级而来,浙江省创新引领基金将更加凸显基金在引导社会力量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等方面发挥作用。浙江省创新引领基金将重点投资对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明显带动作用的重大创新项目和创新型企业,科创板重点培育企业,以及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等创业早期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


2019年9月,浙江省科技厅发布消息《省创新引领基金参股子基金进行公示的通知》,批准设立1只参股子基金——杭州华睿嘉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规模2.5亿元,省创新引领基金拟出资6,250万元,出资比例25%,基金管理人为浙江富华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表 3 浙江省创新引领基金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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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浙江省创新引领基金运作方案》,融中研究


2. 子基金申报条件


1)子基金管理机构要求


注册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已在相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登记备案,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投资能力要求:至少有3个成功的投资案例,其中2个必须属创业投资案例。成功案例是指未退出项目年平均收益率在15%以上或根据最近一期融资价格计算的年平均收益率在20%以上,退出项目的年平均收益率20%以上。


管理团队要求: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创业投资或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其中核心管理人员1名必须具备创业投资经验。


2)子基金要求


注册地要求:子基金应当在浙江省内注册。


规模要求:子基金认缴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申请者为投资企业的,其注册资本或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要求:不超过8年,最多可延长2年。


引导基金出资比例:引导基金在子基金中的参股比例不高于30%,且不做第一大股东及普通合伙人,各级财政出资之和应低于50%。


子基金出资要求:子基金对单个企业的投资占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且不超过子基金认缴规模的20%。


返投比例要求:投资于浙江省内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成立时间5年以内、上年销售收入不高于2亿元且子基金投资须为其前三轮(含)外部机构投资的科技型企业的资金总额不低于创新引领基金出资额1.5倍。在存续期内,省外企业注册地浙江、投资省内企业登陆科创板,或符合创新引领基金投资要求的实质投资于省内的项目,应认定为符合要求。


投资领域要求:数字经济、生命健康、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绿色石化、新材料、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现代农业、新药创制、精准医疗等新兴产业领域,以及基于5G的移动互联、大数据行业应用、特色产业智能制造、环境治理、新兴农业集成创新应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成果转化应用等。


浙江省凤凰行动投资基金


1. 基金基本情况


2017年10月9日,浙江省政府发布了浙江推进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的“凤凰行动”计划。目前浙江省共有境内上市公司453家,居全国第二位,同时,全省已经形成100家科创板后备企业和1,000家拟上市企业资源队伍。


“凤凰行动”专项基金自实施两年多来成效显著,浙江省不仅在上市公司数量上领跑全国,同时抢抓资本市场科创板契机,主动对接出台浙江省企业科创板上市行动方案,全力推动科创板上市,目前浙江省共申报科创板企业14家,已经上市6家。


表 4浙江省凤凰行动投资基金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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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浙江省凤凰行动投资基金组建运作方案》,融中研究


2. 子基金申报条件


1)子基金申请机构要求


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3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拟设立基金总规模的30%额度已有出资人出资意向,并提供出资承诺函等材料。


2)子基金管理机构要求


投资能力要求:有至少3个对股权投资的成功案例。


管理团队要求: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非定向基金管理人受托管理基金的实缴出资规模累计不低于30亿元,或者所投项目上市退出或被上市公司并购退出的数量不少于3家。


3)子基金要求


注册地要求:子基金必须注册在浙江省。


规模要求:定向基金原则上不低于5亿,非定向基金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0亿。


存续期要求:不超过8年。


引导基金出资要求:省市县对定向基金的合计出资比例一般不高于定向基金规模的40%,独立第三方社会资本不低于20%;省市县合计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非定向基金规模的30%,独立第三方社会资本不低于20%。


返投比例要求:非定向基金投资浙江省项目金额不低于省转型升级产业基金认缴出资额的3倍。


投资领域要求:支持浙江省数字经济、高端装备等八大万亿畅游和高新技术领域企业上市以及浙江省上市公司围绕主业发展、提升产业价值链的并购重组。


杭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1. 基金基本情况


从2008年至今,引导基金规模从初始投入2亿元增至10亿元再增至30亿元,杭州的财政资金实现了7倍放大效应。根据杭高投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4月底,引导基金累计批复合作基金65只,基金批复总规模高达90亿元。在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已投项目中,有近30家企业成功上市或被上市公司收购。


在目前杭州30家独角兽和138家准独角兽企业中,引导基金合作机构分别投资了9家、56家。


2019年7月,杭州日报发布《关于杭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阶段参股合作候选单位公告》,批准 6家阶段参股合作候选单位,分别为浙江富华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商创投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立元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凯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华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珀金埃尔默(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表 5 杭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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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杭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融中研究


2. 子基金申报条件


1)子基金申请机构要求


实缴资本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成功创业企业投资案例3个以上。


2)子基金管理机构要求


管理团队要求:拥有具备5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3名以上。


投资能力要求:有至少3个对初创期企业天使投资的成功案例。


3)子基金要求


注册地要求:子基金应当在浙江省注册。


组织形式要求:公司制或有限合伙制(引导基金不得作为普通合伙人)。


规模要求:资金规模1亿元人民币以上。


存续期要求:不超过7年。


引导基金出资要求:不超过子基金规模的20%(各级引导基金参股比例须低于40%)。


投资比例要求:对单个创业企业的累计投资原则不得超过阶段参股基金总规模的20%


返投比例要求:投资杭州市范围内企业的资金不低于引导基金实际出资额的2倍;投资属于杭州市重点发展领域的企业,由异地迁入杭州,经受托管理机构认定后,可按实际投资额的2倍计算杭州投资额。


投资领域要求:杭州市域内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和服务或具有商业模式创新等非上市企业。


杭州市西湖区产业基金


1. 基金基本情况


2018年3月15日,杭州市西湖区总规模50亿元的产业基金成立。该产业基金以母子基金相结合的模式运作,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分类管理、防范风险”的原则,以同股同权的形式,与被投资对象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产业基金的合作方也聚集了浙江省政府产业基金管理平台——浙江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政府产业基金的管理机构——杭投股权投资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以及聚集30余家新老浙商行业龙头、管理资产达2000亿元的浙商产融控股有限公司;同时,还与浦发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三家金融机构建立了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表 6杭州市西湖区产业基金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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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杭州市西湖区产业基金管理办法》,融中研究


2. 子基金申报条件


1)子基金管理机构要求


管理机构:原则上需落户在西湖区,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取得股权类(含创投)私募管理人登记。


管理团队要求: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资产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有3个及以上IPO或并购上市成功案例。


2)子基金要求


注册地要求:子基金原则上注册在西湖区。


存续期要求:不超过5年,可适当延长,但总体不得超过10年。


引导基金出资比例:不超过20%,且不能成为第一大股东,各类国有资本参股比例合计不得超过40%,且不得成为国有子基金、国有控制子基金或者国有实际控制子基金。


返投比例要求:投资西湖区域内企业的资金总额一般不得低于产业基金参股该基金出资额的2倍。


投资领域要求:重点聚焦信息经济、先进制造业、科技金融、医疗健康、旅游、文创、高新技术等符合西湖区情发展的产业。


宁波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


1. 基金基本情况


宁波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自2013年启动运行,积极引领社会资本投向实体经济,截止2018年底累计投资宁波市初创企业225家,其中引导基金自投资金2.15亿元,引领社会资本投资26.4亿元。2019年基金迎来了“升级版”:基金总规模由原先的5亿元扩大至10亿元;单次最高投资金额提升到300万元,对同一家企业累计投资额则提至600万元。


表 7 宁波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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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宁波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融中研究


2. 子基金申报条件


1)子基金管理机构要求


管理团队要求:一般应至少具有3名具备3年以上天使投资或基金管理工作经验,主导过3个以上(含)天使投资成功案例的专业投资人。


2)子基金要求


注册地要求:子基金必须注册在宁波市。


组织形式要求:公司制或有限合伙制。


规模要求: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要求:不超过8年,可适当延长,但总体不得超过10年。


引导基金出资比例:不超过30%,且不能成为第一大股东。 


投资比例要求:对同一家企业的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子基金到位资金20%比例、最高1000万元,且不得控股被投企业


返投比例要求:原则上投资于宁波市创新型创企业的资金不低于子基金规模的60%,且投资时的企业注册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


投资领域要求:重点聚焦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家电(家居)、智能制造装备、智能信息产品等智能终端产业;先进材料、第三代半导体、智能芯片、机器人、海洋装备、物联网、新能源、生物医药与高性能医疗器械等新兴产业,以及新一代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航空航天、增材制造、生物技术等未来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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