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之后深圳启动!新三板精选层项目经验可加码保代!超30家公司加速上市辅导

2020-02-19
来源:资本邦 作者:卓木
这一规定将大大提升挂牌企业筹备精选层公开发行的效率,同时也意味着广大拟IPO企业有了另一条退路可选。

2020年2月14日,深圳证监局披露“关于开展辖区挂牌公司公开发行辅导验收工作的通知”。


深圳证监局指出,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1号),股票公开转让的公众公司可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聘请保荐机构开展辅导工作。按照证监会公众公司部的有关安排,从即日起,我局对辖区挂牌公司公开发行开展辅导验收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2月7日,北京证监局自2020年2月10日开始接收保荐机构报送辅导备案材料,宣布正式启动精选层发行工作。


至此,深圳在北京之后,也启动了新三板精选层申报事宜。


需要指出的是,相对于北京,深圳的精选层申报工作有更多不同。


深圳证监局着重指出,已在深圳证监局IPO辅导备案的挂牌公司,保荐机构仅需向深圳证监局提交书面说明,无需撤回重新申请辅导备案;对已在深圳证监局完成IPO辅导验收的挂牌公司,保荐机构可直接申报,无需重新辅导验收。保荐机构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出具自律监管意见时,应补充说明相关培训情况。


这一规定将大大提升挂牌企业筹备精选层公开发行的效率,同时也意味着广大拟IPO企业有了另一条退路可选。


此外,深圳证监局提出:“保荐代表人签字推荐挂牌公司公开发行项目数量与主板(含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相关要求一致。最近3年内在挂牌公司公开发行项目中担任过项目协办人,满足保荐代表人资格条件的,可以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注册为保荐代表人。”


这一措施,或许将大大提升券商保代们或投行部门对新三板精选层项目的兴趣。


需要指出的是,近期,符合精选层的新三板公司加快了申报步伐。


资本邦了解到,截至2020年2月18日,已经有超过30家公司宣布启动申报精选层事宜,不少公司已经进行上市辅导。


就在2月18日,明石创新(832924.OC)、中航泰达(836263.OC)、红山河(831367.OC)、流金岁月(834021.OC)、颖泰生物(833819.OC)等5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均明确表示,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辅导备案。


另据资本邦统计发现,此前,森萱医药(830946.OC)、长江文化(837747.OC)、蓝山科技(830815.OC)、国源科技(835184.OC)、飞利达(871540.OC)、东亚装饰(430376.OC)、易销科技、创元科技、奥迪威、苏轴股份、利尔达、华阳变速、海龙核科、新安洁、豫王建能、贝特瑞、康平铁科、思晗科技、美兰股份、同辉信息共计19家新三板企业均宣布,拟冲击精选层。


在新三板企业加快申报精选层动作的同时,全国股转公司上周指出,正对部分新三板挂牌企业申报精选层的项目进行视频检查。据了解,早在春节前,股转系统就已向各家保荐券商发布通知,要求每隔半个月报送新三板改革项目相关情况,旨在强化此轮新三板“深改”工作。其中,针对公开发行进入精选层的改革内容,要求券商报送保荐项目的储备和进展情况,及业务开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深圳证监局关于开展辖区挂牌公司公开发行辅导验收工作的通知》原文如下: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1号),股票公开转让的公众公司可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聘请保荐机构开展辅导工作。按照证监会公众公司部的有关安排,从即日起,我局对辖区挂牌公司公开发行开展辅导验收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保荐机构应按《辅导备案登记材料目录》(附件一)要求向我局提交辅导备案登记申请,并填写《辅导备案登记表》(附件二)。


二、辅导期间,保荐机构应督促辅导对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掌握挂牌公司公开发行、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知悉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的责任和义务,树立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制意识。保荐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详细记录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及辅导期间的培训内容和次数、与辅导对象沟通情况、帮助解决的问题等辅导工作。


三、辅导工作完成后,保荐机构应按照《辅导验收申请材料目录》(附件三)要求向我局报送辅导验收申请。验收申请材料齐备后我局将启动验收工作,验收通过后将向保荐机构出具《辅导工作无异议函》。保荐机构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出具自律监管意见时,应将《辅导工作无异议函》一并提交全国股转公司。


四、对已在我局IPO辅导备案的挂牌公司,保荐机构仅需向我局提交书面说明,无需撤回重新申请辅导备案;对已在我局完成IPO辅导验收的挂牌公司,保荐机构可直接申报,无需重新辅导验收。保荐机构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出具自律监管意见时,应补充说明相关培训情况。


五、保荐代表人签字推荐挂牌公司公开发行项目数量与主板(含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相关要求一致。最近3年内在挂牌公司公开发行项目中担任过项目协办人,满足保荐代表人资格条件的,可以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注册为保荐代表人。


六、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均以电子形式报送,红头页及签字盖章页需同时报送电子扫描文档。前期请保荐机构将电子申报文件发送至szkjc@csrc.gov.cn,并与我局联系人电话确认。后期将逐步采用系统报送方式,届时我局将另行通知。


北京证监局《关于启动辖区挂牌公司公开发行辅导验收工作的通知》原文如下:


按照证监会公众公司部的有关安排,我局将启动辖区挂牌公司公开发行验收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我局自2020年2月10日开始接收保荐机构报送辅导备案材料。


二、保荐机构应按《辅导备案登记材料目录》(附件一)要求向我局提交辅导备案登记申请,并填写《辅导备案登记材料签收表》(附件二),备案材料齐备后我局将启动受理工作并向保荐机构出具受理函。


三、辅导期间,保荐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工作底稿内容应当完备,能够印证保荐机构的辅导过程,底稿中应详细记录在持续督导及辅导期间培训内容和次数、与辅导对象沟通情况、帮助解决的问题等辅导工作。


四、辅导工作完成后,保荐机构应按照《辅导验收申请材料目录》(附件三)要求向我局报送辅导验收申请,验收申请材料齐备后我局将启动验收工作。


五、我局将重点对保荐机构对辅导对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制意识进行培训的效果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将向保荐机构出具《辅导工作无异议函》。


六、已在我局辅导备案的挂牌公司,保荐机构仅需向我局报送关于拟变更目标板块的申请,无需撤回重新申请辅导备案,我局也不再重新出具受理函;已在我局完成辅导验收的挂牌公司,保荐机构可直接申报,无需重新辅导验收。


七、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疫情防控期间,所有申报材料均改为电子申报,请保荐机构将扫描版的申报文件发送至bjzonghe@csrc.gov.cn,并与我局联系人电话确认。疫情结束后恢复正常申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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