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与科技促进局获悉,2018年顺德区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子基金申报正式启动。根据《顺德区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的有关规定,鼓励优秀基金管理机构结合自身优势,在顺德区内发起设立各类型子基金。本期母基金将优先投资于智能制造、生物医药大健康、新能源汽车及新材料等行业的子基金。
2016年11月,广东顺德科创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代表顺德区政府出资人民币10亿元设立佛山市顺德区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母基金”),该公司作为顺德区政府的母基金,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优秀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和团队。
据悉,由母基金参与投资的子基金必须注册在顺德区,在本地投资不少于母基金出资金额,天使子基金规模原则上不少于2000万元,其他子基金规模原则上不少于5000万元,母基金的投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注册资本或实际出资额的30%,且不成为子基金的第一大出资人,单项最高出资额原则上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母基金将根据子基金或其管理公司的关联机构管理的基金投资于顺德区注册企业的资金总额,按照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给予一定比例的超额收益让渡。
母基金参股设立的子基金集中投资于成长性好、在关键节点上需扶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如高端新型电子信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本期母基金优先投资于投向智能制造、生物医药大健康、新能源汽车及新材料等行业的子基金。
根据《办法》,申请和母基金进行合作的子基金管理机构或其实际控制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合格的运营资质,实收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管理机构可以是已经运行的专业投资管理机构,或是为申请母基金投资而专设的投资管理机构,但应在申请前完成注册,且应是该管理机构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企业),以确保管理团队的延续性。
(二)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成员无受过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三)管理机构具备合理的项目评估标准和独立的投资决策机制,健全的创业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完备的投资管理制度和完整的投资档案体系,能够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创业辅导、管理咨询等增值服务。
(四)管理团队有2个以上的种子期、初创期或成长期企业投资成功案例。
■申报期限:2018年2月5日至2018年3月31日
(一)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请按照《顺德区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合作机构申请材料》规定的内容提交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307355197@qq.com。
(二)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用A4 纸张标准,竖版左侧装订,加盖公章),提交至广东顺德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国泰南路3号恒基国际金融大厦15楼,联系人:李先生、薛先生,联系电话:13727329624、18923227520。
2、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8年3月31日
3、纸质版申报材料必须与电子版申报材料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