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板“央妈”,“财爸”捍卫控股权

2018-07-30
来源:一见财经

7月中旬爆发的“央财之争”最近看似已无波澜,实则更加精彩。


7月25日,财政部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意味深长。


《通知》的核心意思是要加强财政对金融机构的控制,实际上也是对此前央行研究局局长徐忠质疑“财政虚假注资”的最好回应。


同时,《通知》也在向外界宣示,财政部才是金融机构的“爹”,央行只是“妈”,现在财政部要刷自己的存在感了


 01 


一直以来,不管是金融机构还是普通民众,都把央行叫“央妈”,这足以说明央行在金融体系中的作用,但金融机构的“爸”却被长期忽略。


所以,财政部多少显得有点委屈。在财政部看来,自己才是金融机构的大金主,不仅外界很多人不知道,现在就连央行都出来说自己是“假爹”(虚假注资)


于是,《通知》就出现了,细读这份文件,财政部口气非常强硬,一见君摘录了核心内容,大家感受下:


1. 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应该由一个部门集中统一行使,不能九龙治水、各管一摊。


PS:中国金融机构的管理格局现在是这样的:财政部出资金,一行三会管业务,中组部管人事,确实有点“九龙治水、各管一摊”。所以,财政部的意思已经很明白,最好谁出资谁管理,至少应该给出资人更大的权利。


2. 国务院的《指导意见》明确由财政部门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财政部负责制定全国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


PS: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财政部门履职尽责的充分信任,更是财政部门的重大责任和光荣使命。


3. 各级财政部门根据本级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财政部门尚未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或履职不到位的地方,要按要求积极跟进、切实履职。


PS:财政部对金融资本的履职要做到无死角,其实是在扩大地盘,属于财政部管理的,一定要管到、管好。


4. 要厘清部门权责边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责尚不在财政的省和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也要抓紧制定工作计划,排出时间表、路线图,并请于2018年底前将有关方案报送财政部。 


PS:这实际上是财政部在向更低一级的金融机构喊话,不仅大的金融机构,小的金融机构地方财政部门也需要管起来,不能有“漏网之鱼”。


5.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各级财政部门对相关金融机构,依法依规享有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享有收益等出资人权利。


PS:这一点说的很明白,金融部门的重大决策,人事任免等重要事项,财政部门是有权利管的,不是“只出钱,没实权”。


6. 严格规范金融综合经营和产融结合,严禁国有金融企业凭借资金优势控制非金融企业。


Ps:这点说了两个意思:其一,金融资本不能过度膨胀;第二,现在很多企业债务高企,之前有人提出“债转股”,银行变成企业股东。从这个通知来看,财政部应该不欢迎这个政策。


 02 


财政部为什么能对金融机构“发号施令”,而且语气非常严厉,说白了还是财政部是金融机构的“亲爹”。关于这点,有一段不得不说的历史,说之前,先看看下面这张图。



这是截止2017年年底,中央汇金(全称: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国内主要金融机构的持股情况。


从图上可以看出,中央汇金对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和国开行的持股比例都很高,最低的是国开行,为34.68%,最高的为中国银行,为64.02%。


此外,中央汇金还是很多金融集团的大股东,比如光大集团、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也是很多大保险公司和券商的大股东。


这么厉害,中央汇金的大股东是谁呢?根据官网介绍,中央汇金是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投)的全资子公司,而中投是财政部全资持股的国有独资公司。


所以,财政部、中投、中央汇金以及重要金融机构的关系应该是这样的,如下图。



除了通过中央汇金控股或参股金融机构,财政部还直接控股或参股了部分金融机构,以工行为例,财政部通过中央汇金持股34.71%,财政部还直接持股34.6%,两者加起来达到69.31%。



除了工行,财政部和中央汇金联合持股的金融机构还包括农行和国开行。所以,工农中建以及国开行财政部的持股比例均超过60%,都是绝对控股的。


 03 


如果把时间往前推一推,财政部可不是很多金融机构的控股股东,有些甚至是由“央妈”说了算,当时“央妈”就是通过中央汇金持股部分金融机构的。


说起中央汇金的成立,绝对是中国金融改革不可或缺的重要节点。


1990年代,作为计划经济的产物,我国许多国有企业缺乏自生能力,导致国有商业银行出现了很多坏账;同时,1993紧缩银根刺破了海南、广东等地的房地产泡沫,也造成了很多烂尾楼与银行坏账。


当时问题严重到什么程度?如果这些企业不还银行的钱,中国的国有银行只有破产的份。为了挽救金融系统,国家在1999年设立了四大资产管理公司,财政部出资400亿(每家100亿),并实行了债转股。


1998年,财政部发行2700元亿特别国债,主要用于向四大行注资、以冲销坏账。但是银行没钱,于是央行就将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从13%大幅下调至8%,释放出超额准备金2400亿元。


还有一笔钱,是四大行存在央行的300亿元超额准备金,总共凑齐了2700亿元,四大行用这笔钱购买了财政部的特别国债,财政部拿到钱后再注资四大行,于是,“财爸”就诞生了。


PS:如今这2700亿元特别国债仍由四大行持有,2004年10月22日经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批准,将年利率由原7.20%调整为2.25%。


财政部向四大行注资的2700亿,其中1200亿元是预留的核销呆账的资本,剩下的1500亿元资本使其在核销坏账后的资本充足率能达到《巴塞尔协议》要求的8%。


2700亿注资从理论上计算四家银行平均资本充足率应该达到8%,但事实上按当时标准仅达到4.6%,到2003年又下降到4.28%。


2003年12月,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央汇金,由其运用国家外汇储备向试点银行注资,2004年1月6日,汇金公司拿出450亿美元外汇储备注资中行和建行。于是,“央妈”就诞生了。


进入21世纪,我国国际收支呈现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双顺差,外汇越来越多,央行需要投放大量基础货币购汇,这就导致基础货币远远超过经济增长的合理需要,通胀风险加剧。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批准财政部发行1.55万亿元特别国债用于向央行购买2000亿美元外汇,这样就能避免通胀。


财政部拿到这笔钱,组建了中投,同时将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由年初预算的37,865.53亿元增加到了53,365.53亿元。


财政部副部长王保安在2013年12月撰写的《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汇金公司成立十周年回顾》一文中回忆:“2007年,我国金融业结束WTO过渡期,作为全国金融改革整体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部结合当时的市场流动性状况,提出‘财政发债购汇’组建外汇投资公司的方案。”


也就是从2007年开始,汇金公司成为中投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化解了外汇储备注资银行的潜在风险,也理顺了财政、央行和国有银行之间的关系。”上文中说。


所以,大家就看到今天的金融格局,财政部和央行的角色就像老公和老婆,一个负责“生孩子”,一个负责“管孩子”。


但是最近“央妈”对“财爸”不太满意,其中一个原因是嫌“财爸”不给力,之前注资银行拿的不是自己的钱,而是“用银行的钱注资银行”。


徐忠文章中说得很明白:


“现有国有金融企业的国有资本在很大程度上是不真实的。之前的历次注资,财政并没有真正掏钱。特别国债实际是在央行的帮助下财政发债银行买、银行自己为自己注资。”


既然“央妈”都说到这个份上了,“财爸”也不能没反应,于是就发了文章开头的《通知》,告诉“央妈”,儿子不仅是我的,而且我会严厉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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