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支持延长在管子基金存续期2年的通知
各子基金管理机构:
为率先响应深圳市委市政府、福田区委区政府关于培育壮大“耐心资本”的政策号召,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国办发〔2024〕3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深圳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试验田作用,扎实推进福田区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我司经研究决定:
(一)支持延长在管子基金存续期2年;
(二)积极推动各子基金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程序执行延长存续期操作。
特此通知。
深圳市福田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