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以资本力量赋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浙江省科创战新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省战新产业母基金”)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拟合作子基金管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省战新产业母基金简介
省战新产业母基金认缴规模101.03亿元,重点投向科创属性突出、成长潜力巨大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新能源、绿色环保、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产业。
(一)基金管理机构
省战新产业母基金由浙江省创新产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创产业”)担任管理人兼普通合伙人、农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采用“子基金+直投”的运作模式,其中不低于70%的可投金额投向子基金,其余资金投向直投项目。
(二)基金存续期
省战新产业母基金最长存续期限18年。
(三)投资策略
省战新产业母基金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投资,同时配置综合类子基金和垂直领域子基金。子基金应主要投向成长期、成熟期项目,可兼顾早期和并购项目。
(四)投资形式
省战新产业母基金通过新设或向已设立的子基金增资等多种方式参与设立子基金。
(五)出资比例
省战新产业母基金对单个子基金项目认缴规模不超过省战新产业母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20%,且省战新产业母基金对单个子基金项目的认缴总额不超过该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40%。
二、对子基金管理机构的基本要求
(一)注册资本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有固定营业场所及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且已在相关监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登记备案,实缴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资本。
(二)合规要求
1.近三年未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被行政机关(含证监会、基金业协会等监管部门,下同)处罚或立案调查、被行业自律监管组织处分或立案调查。
2.近三年子基金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员(指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未存在涉嫌刑事犯罪、重大诉讼、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涉重大负面舆情事项,近三年未有受过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三)出资要求
子基金管理机构、普通合伙人及跟投平台在拟合作子基金中的认缴出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子基金认缴总规模的1%。
(四)管理机制
子基金管理机构应有专业的行业研究、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项目筛选和投资决策机制,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为所投资企业提供辅导、管理咨询等增值服务。
(五)管理团队配备
子基金管理机构至少有5名具备5年以上股权投资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团队稳定,具有良好的管理业绩和职业操守,具备较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理解认知、投资或行业经验。
(六)管理规模及成功案例
子基金管理机构或其主要股东(公司制)、普通合伙人(合伙制)或核心成员以骨干身份,共同累计管理基金实缴规模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且有3个(含)以上成功投资科技企业的案例。
三、征集流程
(一)发布公告
详见本则公告。
(二)自评申领
子基金管理机构可在浙江省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等查询省战新产业母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的征集公告,并自行评价是否符合合作基本要求。自评符合条件的子基金管理机构可将机构介绍材料和营业执照盖章件发送至征集工作邮箱,申领申报材料模版。
(三)提交申报
子基金管理机构收到申报材料模版后,根据有关要求填写自评表和管理机构的基本情况、管理规模、团队情况、基金业绩等相关信息,并将以上材料提交至征集工作邮箱。
(四)评审入库
浙创产业将持续收集申报材料,按照内部程序开展评审工作,将符合入库标准的子基金管理机构纳入机构储备库并书面告知。
(五)意向谈判
入库的子基金管理机构制订形成明确的子基金合作方案后,应及时与浙创产业对接。浙创产业按照内部程序与子基金管理机构开展意向谈判。
(六)推进合作
浙创产业将选择投资策略匹配度高、团队投资经验或产业资源丰富且与拟合作子基金有利益绑定、投资预期回报较好、募资较为成熟的子基金推进后续合作。
四、相关说明
1.征集工作邮箱:zjzxmjj@zjfh.cn。
2.咨询电话:0571-85395618,咨询时间:每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3.监督联系方式:jkgllz@zjfh.cn,0571-86970096。
4.子基金管理机构应对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承担完全责任。
5.本征集公告不构成法律上的要约。为免疑义,后续如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方式等信息因业务实际开展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动的,浙创产业将及时更新公布。
浙江省创新产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