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融资采用的步骤与股权融资建议书

2019-09-27
来源:投融界 作者:投融界
从融资手段的研究中,探讨新的融资手段。

项目融资的方式有两种:


1、无追索权的项目融资无追索的项目融资也称为纯粹的项目融资,在这种融资方式下,贷款的还本付息完全依靠项目的经营效益。同时,贷款银行为保障自身的利益必须从该项目拥有的资产取得物权担保。如果该项目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建成或经营失败,其资产或受益不足以清偿全部的贷款时,贷款银行无权向该项目的主办人追索。


2、有追索权的项目融资除了以贷款项目的经营收益作为还款来源和取得物权担保外,贷款银行还要求有项目实体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贷款行有权向第三方担保人追索。但担保人承担债务的责任,以他们各自提供的担保金额为限,所以称为有限追索权的项目融资。


项目融资的步骤:


第一阶段 投资决策


项目可行性研究、资源技术市场分析


投资决策、初步确定项目投资结构


第二阶段 融资决策


选择融资结构、确定项目融资方式


任命项目融资顾问、明确融资的任务和具体目标


第三阶段 融资结构


分析项目风险因素


设计项目的融资、资金结构


修正项目投资风险控制方式


建立项目融资法律框架


第四阶段 融资谈判


选择银行、发出项目融资建议书


组织贷款银团


起草融资法律文件


融资谈判


第五阶段 融资执行


签署项目融资文件


执行项目投资计划


贷款银团经理人监督并参与项目决策 项目风险的控制与管理


网友回答


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还是先要了解一下现在国内房地产行业通行的一些融资手段,我们把这些通行的融资手段称为一般的融资手段,从这些一般的融资手段的研究中,探讨新的融资手段。


1、自有资金 企业自有资金包括:组建企业时各方面投入资金,经营开发一定时期,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利公积金;因筹资超出资金、资本汇率折算差额,以及接受捐献的财产而形成的资本公积金。以上这些资金,开发商可以自行支配、长期持有。公司可以以自有资金的一部分进行投入,而且国家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建立资本金制度,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20%。


2、预收账款 预收账款是指开发商按照合同规定预收购房者的购房资金,以及委托单位开发建设项目,按双方合同规定预收委托单位的开发建设资金。它是开发商筹集开发资金的一种重要的方式。 在房地产市场前景看好的情况下,一般投资置业人士及机构对预售楼宇都会表现出极大的热情。这是因为他们仅需先期支付少量的资金,就可以享受未来一段时间内房地产的增值收益。而对开发商来说,预售可以筹集到必要的建设资金,又可以将部分市场风险转移给买家,虽可能会丧失一些未来利益,但相对于总体利益终究是微不足道的。预收购房款主要有两种,一是分次收款,另一种是一次预收,显然后一种情况对开发商更为有利。然而,预售楼宇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都会有一定具体限制条件。在我国很多地方,当地政府对于开发商预售前的实际投资额均有一些规定,如国家规定开发商超过25%的总投资,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方可预售。因此,开发商不能以为不出一分钱,空手就能搞成房地产,并得到丰厚的回报。


3、银行贷款 房地产开发商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资金,按偿还期限的不同,可分为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其中短期贷款必须在一年内偿还,一般可作为企业短期资金周转;而在房屋建成一定的阶段,开发商可用以作抵押,筹集长期贷款。 房地产开发商无论自有资金多少,在每一个具体开发项目上,相当程度上充当“皮包公司”的角色。自有资金多的开发商,同时可从事多个项目的开发,而在每个项目上自有资金运用较小,大多数的资金靠贷款。因此,开发商一般都与银行或其他形式的金融机构保持着较紧密的联系。


房地产开发商很多情况是通过抵押方式获得银行的贷款,具体方式如下: 3.1 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 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是房地产公司融资取得贷款的主要方式之一,开发商通过自有资金获取开发土地的使用权后,就可以把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获取贷款资金,再把这笔资金投入开发建设,通过商品房预售回笼资金,归还贷款。但是,土地抵押贷款在操作过程中比较繁琐,因为商品房预售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签定后必须在30天内到房管部门去做初始登记,只有经过登记的合同才有法律效力,但是该商品房所依附的土地已经抵押给银行了,必须先解除土地抵押后才能登记预售的商品房。此时,开发商必须与银行协商,用分期支付贷款的形式,把土地分期分批解除抵押,同时分期分批进行预售商品房登记。这样才能保证发放土地抵押贷款银行的权益,又不影响购房者的及时登记和项目销售的顺利进行。


3.2 自有财产(股权)抵押贷款 开发商利用自有财产(股权)进行抵押获取银行贷款也是一个通常的途径。开发商的自有财产一般是固定资产,比如办公楼或机电设备(如汽车)、电子设备,或者其它有价证券、专有技术等有形、无形资产。此外,房地产开发商对外投资形成的股权,在经过工商部门和产权登记部门登记确认,并经过银行对其进行评估后,也可以作为资产用来抵押获取银行的贷款。


3.3 担保贷款 房地产开发商通过自己的主管部门、上级公司提供担保,或者由上级部门指定其它经济实体为自己提供担保,也可以由自己的关联企业提供担保,由此获取银行的贷款,这类贷款的规模往往受到担保方经济实力的制约。开发商进行银行贷款,一般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即短期透支贷款、存款抵押贷款和房地产抵押贷款。一般情况下,应优先考虑以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作抵押的房地产抵押贷款。 银行在提供融资服务时,一般要按以下条件对贷款项目进行评估:借款用途、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借款人的资信和还款能力、还款来源、抵押物的实际价值以及市场情况等。提供贷款的首要原则,是拟作抵押的土地使用权的地块或房产的所在地必须已实施有房地产抵押的规定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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