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政府引导基金这一发展利器

2019-09-27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广西日报
政府引导基金是由政府出资设立,吸引有关地方政府、金融和投资机构、社会资金进入,通过投资机构的市场化运作,以股权或债权等方式,支持创新创业创造和产业发展的资金。

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产业园区建立以来,相关政府引导基金逐步推进,带动社会投资效果明显,被投资企业呈现良好发展势头。


政府引导基金是由政府出资设立,吸引有关地方政府、金融和投资机构、社会资金进入,通过投资机构的市场化运作,以股权或债权等方式,支持创新创业创造和产业发展的资金。


作为政策创新工具,政府引导基金通过带动社会资本和引导投向,支持创新创业创造,对产业转型升级、实体经济发展发挥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首先,政府引导基金一般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凭借政府信用,吸引金融资金和民间资金跟进,通过杠杆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科技企业,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功能,扩大投资基金规模,产生“滚雪球”效应,增加创新创业投资资本供给,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其次,政府引导基金改变了对产业发展的支持模式,由过去财政资金直接补贴企业和项目,变为推动资源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值和优胜劣汰原则进行配置,实现了由“直接变间接、分配变竞争、无偿变有偿、事后变事前、低效变高效”的五大转变。这种运作方式,既有效提升了投资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又从源头上减少权钱交易、灰色交易、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出现的可能,还挤压了长期依靠财政输血、银行贷款存活的僵尸企业生存空间,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放管服”改革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三剑合璧”之举。


再次,政府引导基金按照市场化方式进行管理运作。以市场规则自主甄选支持项目,以市场价值决定资本是否介入,一般情况下,都会投向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的优质项目,更青睐和倾向于具有高成长性前景的企业和新兴产业,是新产业、新经济成长的“助推器”。因此,用好政府引导基金这一“利器”,有利于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


资本与梦想的同频同振,往往能激荡起创新创业创造的巨大潜能。作为创新链条的关键一环,用好政府引导基金这一“利器”,以风险投资带动孵化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创新型企业成长解决资金难题、创造“化茧成蝶”的有利条件。


比如,在深圳、杭州、成都等创新创业活跃城市,政府引导基金往往被视为产业政策的风向标,对人才、资本、项目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极强的吸引力,更是当地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招科引技的重要抓手,成为激发创新内生动力的关键一招。


当然,并不是说政府引导基金就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在具体运营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比如,基金重复设立、多头设立,造成资金使用“撒胡椒面”,难以形成“拳头效应”;缺乏投资机构和专业团队,管理运营还是沿袭政府部门“管项目、批项目”的传统套路,基金“行政化”而非市场化,结果又搞出一批官办公司;政府和市场边界不清,在投资方向和投资逻辑上,没有遵循市场规则和按照市场价值导向,导致出现南辕北辙、一哄而上的乱象,有基金但不会用、用不好、胡乱用等现象还比较普遍,等等。应该说,这些问题和乱象的存在,既难以做大政府引导基金规模,也不利于产业优化升级,更不利于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


当前,创新创业创造春潮澎湃,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方兴未艾,用好用活政府引导基金至关重要。最关键的是,要善于运用资本的思维、市场思维、按照市场规律进行操作,而从某种程度看,这体现着解放思想的程度、改革创新的力度、扩大开放的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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