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引导基金政策梳理——深圳篇

2019-12-17
来源:融中财经 作者:融中财经
深圳市是全国政府引导基金市场化程度较高的省市之一,不论是在管理办法中对境外申请机构的准入还是对未按规定运行的子基金的清理及对签约规模小于过会规模且无后续融资进展的子基金出资规模的缩减,都走在了市场的前列。

引言:


目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积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类企业的创新、创业成为加快我国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举措。政府引导基金作为财政支出的创新方式之一,以扶持区域产业发展为使命和责任,在培育新经济、新动能方面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基于上述背景,融中研究策划推出政府引导基金政策梳理系列原创文章,以期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社会资本投资人参与申请各地政府引导基金提供有效的参考。本期发布政府引导基金政策梳理系列之深圳篇


全国其他省市政策请查看——政府引导基金政策梳理汇总



深圳市是全国政府引导基金市场化程度较高的省市之一,不论是在管理办法中对境外申请机构的准入还是对未按规定运行的子基金的清理及对签约规模小于过会规模且无后续融资进展的子基金出资规模的缩减,都走在了市场的前列。


从整体来看,深圳市政府引导基金投资领域主要包括深圳市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民生事业发展产业领域;子基金类型主要以创新创业类、新兴产业发展类、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事业发展类三类为主。


本文根据深圳市政府引导基金的规模及活跃度情况,选取8支引导基金对其管理办法的核心条款进行解读分析。


表 1 管理办法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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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深圳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


1.基金基本情况


2015年8月,深圳市政府设立总规模为1,000亿元的深证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下称“深圳市引导基金”),由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作为深圳市引导基金的的管理人。


2019年公示新增拟出资子基金的管理机构包括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和谐爱奇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石溪清流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前海三合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表 2 深圳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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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深圳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2018年度拟参股子基金申报指南及管理机构遴选办法》


本文重点对深圳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投向的创新创业、新兴产业发展类子基金申报条件进行梳理分析。


2.子基金申报条件


(1)子基金申请机构的要求


1)境内申请机构的要求


注册资本:


(a)创新创业类子基金,申请机构实缴不低于1,000万元;


(b)新兴产业发展类子基金,申请机构实缴不低于3,000万元。


2)境外申请机构的要求


资质:经所在国家或地区监管机构批准从事股权投资管理业务,具备当地监管机构颁发的许可证件。经营管理境外投资基金,持续运营3年以上。


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美元(或等值),均以货币出资。


管理团队:至少1名具有5年以上,2名具有3年以上境外基金投资管理经验和相关专业资质的主要投资人员。


(2)子基金管理机构的要求


子基金管理机构可由申请机构或其关联方担任。


注册资本:


1)创新创业类子基金,管理机构实缴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新兴产业发展类子基金,管理机构实缴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3)如管理机构在子基金有认缴出资的,则实缴资本或净资产不低于在子基金中的认缴出资额。


机构出资:1)管理机构认缴出资额不低于子基金总规模1%;2)若其关联方在子基金中有出资的,可降至0.5%;3)管理机构注册地不在深圳或管理机构未对子基金出资的,应由其注册在深圳的关联方出资。


管理团队:


1)创新创业类子基金,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早期项目投资经验或相关行业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彼此之间有3年以上合作经历;


2)新兴产业发展类子基金,至少有不少于10名专业投资人员,其中具有5年以上相关经验的不少于3名,彼此之间有3年以上合作经历。


投资能力,即管理机构或其主要股东(公司制)、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制)或3名以上管理团队主要成员以骨干身份共同累计管理基金规模及成功投资案例数:


1)创新创业类子基金,管理规模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所管创投基金中至少有3个以上初创期、早中期企业的成功投资案例;


2)新兴产业发展类子基金,管理规模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所管股权投资基金中成功投资案例不少于5个。


(3)子基金的要求


注册地:深圳市。


基金规模:


1)创新创业类子基金,单支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


2)新兴产业发展类子基金,单支规模不低于5亿元。


投资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


投资阶段及要求:


1)创新创业类子基金,投资于初创期、早中期创新型企业的资金额不低于子基金可投资金总额的60%。


2)新兴产业发展类子基金,各个阶段均可。


引导基金出资:


1)创新创业类子基金,引导基金出资比例不超过30%;


2)新兴产业发展类子基金,引导基金出资比例不超过25%。


财政及国有资金出资:子基金中各层次、各级别的财政资金和国有成分资金出资总额占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比例不超过70%。


单个项目投资:不得超过子基金总规模的20%。


返投比例:投资于深圳企业的资金应不低于引导基金出资额的1.5倍。


存续期:创新创业类子基金,不超过10年;新兴产业发展类子基金,不超过8年。


其他要求:1)新兴产业发展类子基金投资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企业的资金额不低于子基金可投资金总额的60%。2)申请新设子基金的,管理机构在提交申报方案时,已募集金额至少为拟设子基金总规模的50%(不含引导基金出资)。


2 深圳天使投资引导基金


1.基金基本情况


为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天使类项目,满足深圳市企业早期融资,2018年深圳市政府设立深圳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下称“深圳天使母基金”),首期规模50亿元。


根据深圳特区报数据,截至2019年9月,深圳天使母基金已决策投资子基金近40支,子基金总规模达125亿元,子基金投资项目超过60个。其中2019年公示新合作子基金20支,规模增量约66.25亿元,引导基金认缴出资26.5亿元,占比40.00%。


2019年新增拟参股子基金的管理机构包括深圳市华润资本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中航南山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淮泽方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盛世景投资有限公司、国宏嘉信(深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光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联想创新(深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瑞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合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元浩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盖南方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圳信中利恒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仙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中科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启迪金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软银欣创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国科嘉和(深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九合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拟)、宁波市前方高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迁址至深圳)。


表 3 深圳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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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深圳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申报指南》


2.子基金申报条件


(1)子基金申请机构的要求


1)对境内申请机构的要求


注册资本:实缴不低于1,000万元。


2)对境外申请机构的要求


资质:经所在国家或地区监管机构批准从事股权投资管理业务,具备当地监管机构颁发的许可证件。经营管理境外投资基金,持续运营3年以上。


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美元(或等值),均以货币出资。


管理团队:至少1名具有5年以上,2名具有3年以上境外基金投资管理经验和相关专业资质的主要投资人员。


(2)子基金管理机构的要求


注册地:深圳。


注册资本:实缴不低于1,000万元。


管理团队: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早期项目投资经验或相关行业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投资能力:


子基金管理机构须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子基金管理机构或其主要股东(公司制)、普通合伙人(合伙制)或3名以上管理团队主要成员以骨干身份共同累计管理天使投资基金规模不低于1亿元,且有3个以上成功投资的案例;


2)子基金管理机构或其主要股东(公司制)、普通合伙人(合伙制)或3名以上管理团队主要成员以骨干身份共同累计管理创业投资基金规模不低于5亿元,且有3个以上成功投资的案例。


机构出资:对子基金的出资比例不低于1%。


(3)子基金的要求


注册地:深圳市。


基金规模:不超过5亿元。


投资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


引导基金出资:不超过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金额的40%。


单个企业投资:不超过子基金总规模的10%。


返投比例:投资于深圳企业的资金规模不低于子基金可投实缴资金的70%。


存续期:不超过10年。


其他投资要求:子基金须全部投向天使类项目。子基金投资的项目总数不低于20个。


3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 合作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


1.基金基本情况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下称“前海产业引导基金”)成立于2016年。


截至2019年6月,基金发布2批共7支拟出资子基金公告,总规模113.14亿元,引导基金认缴出资10.30亿元,占比9.10%。其中2019年新批准设立子基金5支,规模增量约65.5亿元,引导基金认缴出资7.5亿元,占比11.45%。2019年新批准设立子基金的管理人是深圳市商汤智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投控东海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同威资本有限公司、北京愉悦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景晖和元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表 4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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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2018),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申报指南(2019年4月)


2.子基金申报条件


(1)子基金申请机构的要求


1)境内申请机构的要求


申请机构可以是已运行的专业投资管理机构,或是为申请引导基金投资而新设的投资管理机构,该新设创投机构应是原创投机构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注册地:新设申请机构应在前海合作区或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注册。


注册资本:实缴不低于1,000万元。


2)境外申请机构的要求


资质:经所在国家或地区监管机构批准从事股权投资管理业务,具备当地监管机构颁发的许可证件。经营管理境外投资基金,持续运营3年以上。


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美元(或等值),均以货币出资。


管理团队:至少1名具有5年以上,2名具有3年以上境外基金投资管理经验和相关专业资质的主要投资人员。


(2)子基金管理机构的要求


子基金管理机构可由子基金申请机构或其关联方担任。


注册地:管理机构或其关联方应在前海合作区或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注册。全国行业排名前50的机构不受限。


注册资本:实缴不低于1,000万。


管理团队:至少有3名具有3年以上项目投资经验或相关行业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彼此之间有3年以上合作经历。


投资能力:即管理机构或其主要股东(公司制)、普通合伙人(合伙制)或3名以上管理团队主要成员以骨干身份共同累计管理投资基金规模不低于2亿元,至少有3个以上成功投资案例。


(3)子基金的要求


注册地:子基金可在境内外注册。其中境内子基金须注册在前海合作区或前海蛇口自贸片区。


基金规模:单支规模不低于1亿元。


返投比例,即投向在前海合作区或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内企业的资金:1)子基金为直投基金,返投资金不低于引导基金对子基金的出资额;2)子基金为母基金,返投资金不低于引导基金出资额的1.5倍;3)子基金为混合策略基金(母基金+直投基金),按母基金和直投基金所占比例分别达到前述返投要求。4)投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事业发展领域的子基金,其投资范围仅限于前海合作区或前海蛇口自贸片区;5)聚焦于香港青年创新创业项目的子基金投向香港青年团队创新创业项目的资金不低于引导基金对子基金出资额的2倍。


存续期:不超过10年。


其他要求:申请引导基金出资时,除管理机构外的其他出资人承诺出资额不低于子基金总规模的30%。


对申请引导基金对现有创业投资基金增资的,除以上条件外还需满足:


1)子基金已设立并运作,设立时间不超过12个月;


2)全体出资人首期资金已到位且不低于子基金注册资本或承诺出资额的20%;


3)全体出资人同意引导基金入股(入伙)。平价入伙并豁免罚息的决议。


4 深圳市福田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


1.基金基本情况


深圳市福田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福田区政府引导基金”)成立于2015年。


截至2019年10月,福田区政府引导基金共发布13批拟出资子基金公示,拟出资子基金56支,总规模超594.76亿元,引导基金认缴出资超88.45亿元。其中2019年公示拟出资子基金3支,规模增量45亿元,引导基金认缴出资12.5亿元,占比约27.78%。2019年新增拟出资子基金的管理机构包括深圳晨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松禾创智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招商鲲鹏福田深港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表 5 深圳市福田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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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深圳市福田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福财〔2019〕57号、《深圳市福田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2019)


本文重点对深圳市福田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投向的创新创业、新兴产业发展类子基金申报条件进行梳理分析。


2.子基金申报条件


(1)子基金申请机构的要求


1)境内申请机构的要求


注册资本:


a)创新创业投资子基金,实缴不低于1,000万元;


b)新兴产业子基金,实缴不低于3,000万元。


2)境外申请机构的要求


资质:经所在国家或地区监管机构批准从事股权投资管理业务,具备当地监管机构颁发的许可证件。经营管理境外投资基金,持续运营3年以上。


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美元(或等值),均以货币出资。


管理团队:至少1名具有5年以上,2名具有3年以上境外基金投资管理经验和相关专业资质的主要投资人员。


(2)子基金管理机构要求


子基金管理机构可由子基金申请机构或其关联方担任。


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


注册资本:


1)创新创业投资子基金,实缴不低于1,000万元;


2)新兴产业子基金,实缴不低于3,000万元;


3)如管理机构在子基金有认缴出资,则其实缴资本或净资产不低于在子基金中的认缴出资额。


管理团队:


1)创新创业投资子基金,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早期项目投资经验或相关行业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彼此之间有3年以上合作经历;


2)新兴产业子基金,有不少于10名专业投资人员,其中具有5年以上相关经验的不少于3名,彼此之间有3年以上合作经历;


3)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投资子基金,至少有3名具备2年以上基础设施投融资经验或项目建设管理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投资能力:


即子基金管理机构或其主要股东(公司制)、普通合伙人(合伙制)或3名以上管理团队主要成员以骨干身份共同累计管理基金规模及成功投资案例数:


1)创新创业投资子基金,累计管理创业投资基金规模不低于2亿元,至少有对3个以上初创期、早中期企业的成功投资案例;


2)新兴产业子基金,累计管理股权投资基金规模不低于20亿元,至少有5个成功投资案例;


3)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投资子基金,拥有丰富的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投资经验,管理机构或其主要股东管理基础设施或民生事业的项目不少于1个。


机构出资:1)管理机构认缴出资不低于子基金总规模的1%;2)若管理机构关联方在子基金中出资额不低于子基金总规模的1%,管理机构出资可降低至0.5%;3)管理机构不在深圳市福田区注册的,或未在子基金中出资的,由其在深圳市福田区注册的关联方出资。


(3)子基金的要求


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


基金规模:


1)创新创业投资子基金,单支不少于5,000万元;


2)新兴产业子基金,单支不低于5亿元。


返投比例:子基金投资于在深圳市福田区注册、经营并纳入福田区基本企业名录库的企业资金规模不低于引导基金对子基金出资额的1.5倍。


存续期:


1)创新创业投资子基金,不超过10年;


2)新兴产业子基金,不超过8年。


投资领域:1)创新创业投资及新兴产业子基金,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其他政府重点发展的产业;2)新兴产业子基金,应有侧重的专业投资领域,投资于专业投资领域的资金额不低于子基金可投资金总额的60%。


引导基金出资:1)创新创业投资子基金,引导基金出资比例不超过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30%;2)新兴产业子基金,引导基金出资比例不超过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25%。


财政及国有资金出资:各层次、各级别的财政资金和国有成分资金出资总额占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比例不超过49%。


投资阶段及要求:创新创业投资子基金,投资于初创期、早中期创新型企业的资金额不低于子基金可投资总金额的60%。


5 南山区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


1.基金基本情况


南山区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成立于2015年。根据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数据,截至2019年10月,基金公布拟出资子基金47支,总规模1,104.99亿元,引导基金认缴出资126.64亿元,占比11.64%。其中2019年新批准设立子基金7支,规模增量约196.16亿元,引导基金认缴出资32.92亿元,占比16.78%。


2019年新增拟出资子基金的管理机构包括招商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中信资本(天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涌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航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昆桥资本股权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商汤智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表 6 南山区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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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南山区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深南府办规[2018]5号


2.子基金申报条件


(1)子基金管理机构的要求


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


(2)子基金的要求


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


引导基金出资:引导基金对子基金出资比例不超过30%。国有出资额不超过其出资总额的50%。


返投比例:投向南山区企业的资金规模不低于引导基金对子基金出资额的两倍。


对双创子基金的特殊要求:


双创子基金,特指由引导基金与创投机构合作共同发起设立的专注于种子期、初创期中小微企业的投资基金。


投资要求: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中小微企业的资金比例不低于基金总规模的60%。


6 深圳市龙岗区政策性投资引导基金


1.基金基本情况


深圳市龙岗区政策性投资引导基金成立于2016年。


根据工商信息,截至2019年11月,深圳市龙岗区政策性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3支,总规模43.6亿元,引导基金认缴出资5.01亿元,占比11.49%。投资企业3家,投资额223.62万元。


表 7 深圳市龙岗区政策性投资引导基金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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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深圳市龙岗区政策性投资引导基金申报条件》(2018)


本文重点对深圳市龙岗区政策性投资引导基金投向的创新创业、新兴产业发展类子基金申报条件进行梳理分析。


2.子基金申报条件


(1)子基金申请机构要求


注册地:中国大陆。


注册资本:实缴不低于1,000万元。


(2)子基金管理机构要求


子基金管理机构可由申请机构自行担任也可为申请机构新设(申请机构应为新设管理机构的主要股东(公司制)或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制))。


注册地:深圳市。


注册资本:实缴不低于1,000万元且不低于其在子基金中认缴出资额。


管理团队:1)创新创业类子基金,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早期项目投资经验或相关行业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彼此之间有3年以上合作经历;2)新兴产业发展类子基金,至少有不少于10名专业投资人员,其中具有5年以上相关经验的不少于3名,彼此之间有3年以上合作经历。


投资能力:


即子基金管理机构或其主要股东(公司制)、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制)累计管理基金规模以及成功投资案例数:


1)创新创业类子基金,累计管理创业投资基金规模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所管基金中至少有3个以上初创期、早中期企业的成功投资案例;


2)新兴产业发展类子基金,累计管理股权投资基金规模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所管基金中成功退出的项目不少于5个。


机构出资:1)子基金管理机构在子基金中的出资比例不低于1%;2)子基金管理机构与其关联方在子基金中合计出资比例超过1%的,子基金管理机构的出资比例可放宽至不低于0.5%。


(3)子基金要求


子基金管理机构在提交基金申报方案时,应至少已经募集到拟设立子基金总规模80%的资金(含引导基金出资部分)。


注册地:深圳市龙岗区。


基金规模:1)创新创业类子基金,单支不低于5,000万元;2)新兴产业发展类子基金,单支不低于5亿元。


引导基金出资:引导基金对子基金出资占比不超过20%。


财政及国有资金出资:子基金中各层次、各级别的财政资金和国有成分资金出资总额占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比例不超过49%。


存续期:1)创新创业类子基金,不超过10年;2)新兴产业发展类子基金,不超过8年。


投资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新兴产业发展类子基金投资于此类企业的资金额不低于子基金可投资金总额的60%。


投资阶段及要求:1)创新创业类子基金投资于初创期、早中期创新型企业的资金额不低于子基金可投资金总额的60%;2)新兴产业发展类子基金可对企业的各个阶段进行投资。


单个项目投资:投资金额不超过子基金总规模的20%。


返投比例:子基金投资于在深圳市龙岗区企业的资金规模不低于引导基金对子基金出资额的1.5倍。


7 深圳市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


1.基金基本情况


深圳市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成立于2015年。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数据,截至2019年10月,引导基金公示参股基金6支,基金总规模488.58亿,引导基金拟出资16.38亿。2019年新增拟出资子基金的管理机构包括深圳市海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创投并购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中航南山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表 8 深圳市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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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深圳市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版)》(2019),宝安区引导基金子基金申报指南及管理机构遴选办法(2019)


2.子基金申报条件


(1)子基金管理机构的要求


子基金管理机构可由子基金申请机构担任,也可由子基金申请机构单独设立。若管理机构为新设,则子基金申请机构应为其主要股东(公司制)或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制)。


注册地:新设机构必须在宝安区注册。


出资要求:对子基金的出资比例不低于1%。


注册资本:实缴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不低于其在子基金中认缴出资总额。


管理团队:专业投资人员不少于5名,其中具有5年以上相关行业经验的不少于3名,彼此之间有3年以上的合作经历。成长类子基金及核心产业类子基金投资人员不得少于10名;核心产业类子基金具有8年以上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2名,具有5年以上相关经验人员不少于5名。


管理规模:即子基金管理机构或其主要股东(公司制)、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制)的累计管理创业投资基金规模:1)天使类子基金,不低于3亿元;2)成长类子基金,不低于5亿元;3)核心产业类子基金,不低于20亿元。


成功案例:即子基金管理机构或其主要股东(公司制)、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制)所管理的创业投资基金的成功投资案例和全周期投资退出案例数:1)天使类子基金,至少5个以上初创期企业的成功案例及3个全周期投资退出案例;2)成长类及核心产业类子基金,至少5个以上成功投资案例及3个全周期投资退出案例。


(2)子基金的要求


注册地:宝安区。


基金规模:天使类,5,000万元;成长类,1亿元;核心产业类,3亿元。


引导基金出资:不超过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30%。各层次、各级别的财政资金和国有成分资金出资总额占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比例不超过49%。


对单个项目的投资:不超过子基金总规模的20%。


返投比例:子基金投资于宝安区注册登记企业的资金不低于引导基金出资额的1.5倍,其中天使类子基金投资于宝安区注册登记企业的资金不低于引导基金出资额的2倍。


存续期:天使类、成长类及核心产业类子基金存续期限不超过10年、8年、5年。


其他投资要求:天使类子基金投资于初创期企业的资金不低于子基金可投金额的60%、成长类子基金投资于成长期企业的资金不低于子基金可投资金总额的50%、核心产业类子基金投资于核心产业企业的资金不低于子基金总规模的40%,且投资于核心产业带动形成的上下游配套产业不低于子基金总规模的30%。


8 深圳市罗湖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


1.基金基本情况


深圳市罗湖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罗湖区引导基金”)成立于2016年。


截至2019年11月,罗湖区引导基金合作设立子基金4支,批准增资企业2个。


合作设立子基金中,与海王集团合作设立子基金1支(罗湖海王九天基金),规模2.6亿元,引导基金出资2.5亿元;与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作设立子基金1支(深圳市罗湖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规模3.6亿元,引导基金出资1亿元,占比27.78%;参股子基金2支,基金总规模42亿元,引导基金出资5.9亿元,占比14.05%。批准增资企业2个,引导基金出资总计30亿元。


2019年新批准设立子基金1支,规模增量约30亿元,引导基金认缴出资3亿元,占比10%。2019年新批准设立子基金的管理人为信达鲲鹏(深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表 9 深圳市罗湖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情况表


信息来源:《深圳市罗湖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遴选办法(试行)》罗引﹝2017﹞1号


2.子基金申报条件


(1)子基金管理机构要求


管理机构可以是已经备案运行的管理机构,也可以是为申请引导基金出资设立子基金而新设的管理机构,新设管理机构应是原管理机构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注册地:新设管理机构应在罗湖区注册。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不低于管理机构在子基金中的认缴出资额。申请设立天使基金的,实收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


管理团队:1)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彼此之间有2年以上的合作经历,团队关键人在基金运作期间不得中途退出,且高级管理人员中,具有6年以上相关经验的不少于1名。2)拥有不少于3名熟悉企业运营、财务管理、项目融资的专业人员。


管理规模:1)实际管理基金总规模不低于5亿元。2)申请设立天使基金的,管理团队实际管理基金总规模不低于1亿元。


投资及退出案例:1)管理团队有5个以上(含)作为项目主投方的投资案例;有3个以上(含)的投资项目已通过上市、并购等方式成功退出的案例;2)申请设立天使基金的,管理团队有2个以上(含)作为项目主投方的投资案例,有2个以上(含)的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项目成功退出的案例。


机构出资:1)管理机构对子基金实缴出资比例不低于子基金规模的1%。2)申请设立天使基金的,管理机构对子基金实缴出资比例不低于5‰。


(2)子基金要求


注册地:深圳市罗湖区。


基金规模:1)单支子基金规模不少于1亿元。2)天使基金单支规模不少于5,000万元。


存续期:不超过8年。


投资领域:主要投资于创新创业、新兴产业发展、城市更新、消费升级、产业用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事业发展等领域。


申请引导基金对现有投资基金进行增资的,除以上条件外还需满足:1)子基金已设立,且备案时间不超过6个月;2)子基金全体出资人首期出资或首期认缴出资额实缴不低于子基金注册资本或承诺出资额的20%;3)子基金全体出资人同意引导基金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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