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落实科技金融“五项机制”改革,推进科技金融赋能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引导社会资本聚焦早期科技创新投资,陕西省科技创新母基金(以下简称“科创母基金”或“母基金”)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子基金管理机构(第一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科创母基金基本情况
科创母基金为聚焦早期科技创新投资的创业投资母基金,由省政府批准,省、市财政部门和省属国有企业共同出资设立,首期规模100亿元。科创母基金突出政府引导和政策性定位,做耐心资本,聚焦我省科技创新领域,着力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依托西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重点围绕先进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生物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人工智能、量子技术、未来制造、未来信息等未来产业,通过设立子基金等市场化运作方式,引导社会资本重点投向早期科技创新领域,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面向产业需求开展科研攻关,不断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
子基金设立要求
(一)组织形式:子基金组织形式采用有限合伙制或公司制。
(二)设立规模:创投类子基金规模原则上不低于2亿元,其中种子类、天使类子基金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
(三)出资金额及比例:科创母基金对创投类子基金出资比例一般不超过该子基金总规模的50%,其中对种子类、天使类子基金的出资比例最高不超过该子基金总规模的60%。母基金向单一子基金的出资,不超过母基金认缴总规模的5%。
子基金注册在陕西省外的,科创母基金的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该子基金总规模的20%。
(四)存续期限:科创母基金参与设立的种子类子基金存续期不超过15年,天使类子基金存续期不超过12年,创投类子基金存续期不超过10年。
(五)注册地:鼓励子基金在陕西省内注册。
(六)投资领域与策略:科创母基金重点投向创投类子基金,第一批优先征集种子类、天使类子基金;优先征集投资方向符合陕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布局规划及母基金重点聚焦产业领域的子基金,鼓励子基金聚焦上述产业所属细分行业开展投资。
(七)投资阶段指标:创投类子基金不低于70%的资金投向融资轮次不超过3轮的科创类项目,其中种子类子基金不低于70%的资金投向种子阶段项目,天使类子基金不低于70%的资金投向种子阶段、天使阶段项目。
1.种子阶段项目指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早期企业:
(1)子基金为该项目首轮融资的外部机构投资人之一;
(2)子基金投资时,该项目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且其上一完整年度的销售收入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员工人数不超过100人。
2.天使阶段项目指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初创期企业:
(1)子基金为该项目前两轮融资(含本轮)的外部机构投资人之一;
(2)子基金投资时,该项目成立时间不超过8年,且其上一完整年度的销售收入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员工人数不超过200人。
(八)投资要求:子基金对单个项目的投资额,不超过子基金总认缴规模的20%,投资比例不超过被投资企业总股本的30%,且不为第一大股东。
征集资质要求
(一)基本条件:子基金管理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已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管理人登记备案,且实缴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
(二)出资要求:子基金管理机构应认缴不低于子基金总规模1%的出资额。若其关联方在子基金中存在出资,子基金管理机构的认缴出资比例可降低至0.5%,但子基金管理机构及其关联方合计认缴不得低于子基金总规模的1%。
(三)管理团队:子基金管理机构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股权投资经验或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管理机构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子基金的合伙协议(或基金合同、公司章程)须明确锁定不少于2名核心团队成员作为子基金关键人士。
(四)投资能力:子基金管理机构或其主要股东(公司制)、普通合伙人(合伙制),或3名及以上核心管理团队成员(以骨干身份),累计管理的基金实缴规模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且有3个(含)以上种子、天使、创投阶段项目的成功投资案例。
(五)募资能力:子基金管理机构须具备与拟设立基金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募集能力。申请设立子基金的,优先支持在提交基金申报方案时已募集到拟设立子基金总规模30%资金的子基金申报机构,并提供拟出资人的出资承诺函、出资能力证明等材料(拟出资人为各级人民政府或其职能部门直接出资的政府投资基金除外,但应提供同等效力的证明材料)。申请对子基金增资的,该子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计算期间为自备案完成之日起至向科创母基金提交完整申报材料之日止),且在申报时子基金管理机构应提供子基金现有全体出资人同意申请科创母基金出资且以平价增资的合伙人会议决议或股东会决议。
(六)其他资质:子基金管理机构原则上应为权威行业排名前50名的管理人。对以下两类管理机构可适当放宽:一是具备深厚产业背景的基金管理人,或由科创母基金重点投资领域内的龙头企业、链主企业管理的投资平台;二是依托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国际知名的技术转移机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等核心资源设立,或具有相关背景的专业化投资平台。
征集程序
科创母基金征集程序包括:
(一)公开征集与材料提交:申报机构须按母基金管理人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二)初审立项:母基金管理人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子基金方案进行立项审议。
(三)尽职调查:母基金管理人对已立项的子基金方案进行尽职调查。
(四)项目预审:母基金管理人对子基金方案进行项目预审。
(五)投资决策:预审通过后,母基金管理人组织母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子基金管理机构须参加现场答辩。
(六)社会公示:母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子基金方案后10个工作日内,母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法律文件签署与出资:母基金管理人及时与子基金管理机构签署子基金合伙协议(或基金合同、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并按协议出资。
申报方式
(一)资格自评:申报机构可在“长安汇通”“秦创原总平台”微信公众号查询本基金征集公告,并自行评价是否符合申报基本要求。
(二)获取申报指南:自评符合要求的申报机构须发送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详见附件)及子基金管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至邮箱sxkcmjj@qinchuangyuan.com。
接收到上述材料后,将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回复《陕西省科技创新母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申报指南》。
(三)提交申报:在获得申报指南后15个工作日内,申报机构按照相关要求,须先将全套电子版申报材料(含盖章扫描版PDF及可编辑Word版)发送至邮箱sxkcmjj@qinchuangyuan.com。
经母基金管理人确认材料完备后,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纸质材料须按A4规格准备,包括正本1本、副本6本,正副本均需加盖骑缝章。申报机构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及一致性承担完全责任。未按规定的形式和数量递交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其它事项
(一)本公告为科创母基金公开征集子基金管理人的要约邀请,不构成法律上的要约。
(二)申报机构提交的所有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若存在弄虚作假、隐瞒重要信息等情形,将取消其申报资格;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赔偿责任。
(三)如发现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科创母基金名义向申报机构收取费用,请及时举报。
(四)本公告内容由科创母基金相关运营管理机构负责最终解释。
陕西省科技创新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5年8月29日
详细内容及附件下载请关注“长安汇通”“秦创原总平台”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