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培育重点产业引导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项目征集公告

2026-07-03
来源:中财融商君
内蒙古培育重点产业引导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项目征集公告

项目征集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自治区“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及“1571”工作部署,严格遵照《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26〕5号)《内蒙古培育重点产业引导基金组建方案》(内政字〔2026〕81号)等规定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原则,充分发挥内蒙古培育重点产业引导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引导放大与资本撬动效能,锚定自治区重大战略布局、聚焦产业链关键环节延链补链强链需求,搭建优质项目产融对接平台,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助力构建体现内蒙古特色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全区产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基金投资合作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内蒙古培育重点产业引导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引导基金”)

2.基金管理人:中财融商(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私募管理人登记编号:P1015578)

3.基金规模:引导基金总规模86.75亿元,其中自治区财政出资85亿元,放大至140亿元以上,采用“直投+子基金”双层架构运作,原则上30%额度用于直接投资,70%额度用于设立(参股)子基金,子基金分为单一项目基金、特色产业基金、重点区域基金、科技创新投资基金、特殊类型基金。

4.基金存续期限:存续期限15年,其中10年投资期、5年退出期,最长可延迟1年退出。

02 征集范围

聚焦自治区重大战略、重要部署、重点领域,重点投资产业链关键环节和延链补链强链项目,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前瞻性布局未来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更多支柱性、先导性产业,塑造产业发展新优势,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03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须为依法注册登记的营利法人,股权架构明晰稳定,内部治理机制健全规范,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不良信用状况。

2.所申报企业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导向与发展规划,技术路径与商业模式切实可行,发展目标明确,市场定位清晰,具备较强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潜力。

3.企业团队须具备相应的运营管理能力与研发创新能力,人员结构合理,专业背景扎实,能够有效保障项目各项工作的稳步实施与持续推进。

4.申报主体须自愿接受并积极配合投资机构开展的尽职调查、投后管理等相关工作,严格遵守基金投资协议各项约定,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04 申报方式

1.申报方式(复制链接或扫描二维码,上传相关资料):

https://ccnz9gd7bzdg.feishu.cn/share/base/form/shrcn2CMWbLXhah0bpHqhPZRrDb

2.申报流程指引:

https://ccnz9gd7bzdg.feishu.cn/wiki/QiH3wogf9iKe9Kk6PCNcKkuknxf?from=from_copylink

05 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赵庆伟

2.联系电话:15124756900

3.联络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国家大学科技园5号楼AB座5楼北区

4.申报邮箱:zcjj_1031@sina.com

06 截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07 其他说明

1.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若存在虚假申报、隐瞒信息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2.本次项目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申报单位自愿参与,自主承担相关申报成本。


特此公告。

内蒙古培育重点产业引导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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